为加快商洛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基础教育事业,推动商洛市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协调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商洛市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2025年商洛市与商洛学院继续开展面向中学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联合培养工作。
报考条件
1.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陕西考生。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商洛市定向就业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相关规定。
4.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还须满足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招生计划



往年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
1.我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
2.考生高考总分需达到陕西省本科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线。
3.对专业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组内调剂的,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组内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履约条件
1.考生录取后,学校随录取通知书邮寄《协议书》,不签订《协议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在修读年限内,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
3.毕业后须履行《协议书》的义务,经商洛市编办、人社局、教育局核准后,安排至定向县(区)相应中学任教,确保其有编有岗,服务期不少于8年。
4.在校学习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在定向县(区)内学校间流动。
5.未按协议规定到相应县(区)基层中学从事教师工作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